2016年3月14日 星期一

雜談/中國國務院的《關於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中國國務院在11日發布了一項《關於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意在提升中國醫藥產業的整體競爭能力。意見中提及的目標可說是相當的狂:『預計在2020年,讓中國的醫藥產業創新能力明顯提高,供應保障能力顯著增強,“90%以上重大專利到期藥物實現仿製上市”,臨床短缺用藥供應緊張狀況有效緩解。』


根據Deloitte的報告顯示,雖然中國學名藥市場的成長動力已經放緩,但仍有著兩位數的成長比例


中國所稱的仿製藥,即常聽到的『學名藥』。相較於獲得專利保護的『專利藥』,學名藥通常是須等到專利藥的專利權即將到期或已經到期後,才可利用其化學合成方法進行同等藥物的開發。其中,各國或多或少都有規定學名藥在劑型、規格、給藥途徑、質量以及藥效和適應症方面,都應與專利藥相似或相同。

關鍵就在此,一直以來中國的仿製藥常被詬病藥效根本不及專利藥,質量相差甚遠,因而消費者仍是不敢選用仿製藥來使用。於是乎,個人認為想要推動醫藥產業的競爭實力,其實主要重點目標不應該是強調可以是上市『多少數量』的仿製藥,而是『提升仿製藥的質量』。


當然,在意見中也是有提及關於質量提升的事項,例如:『全面實施並嚴格執行新版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GMP),完善全生命週期和全產業鏈品質管制體系,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品質管制,健全藥品安全追溯體系』,以及『建立科學有效的品質標準和控制方法,推廣應用先進品質控制技術,改進產品設計,優化工藝路線,完善從原料到成品的全過程品質控制體系,有效提升藥品品質』等等。但這些事項能否真正落實到“追求成本優先、而非藥效第一”的企業,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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