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印度當局對於藥品有關的專利皆有著嚴格的管控,例如透過強制授權讓特定藥廠可以製造與販售學名藥(目的是降低專利藥的價格),與不允許新療效新製程、新劑型的標的受到專利保護等,雖然是起因於國民經濟狀況不佳(有些人每天只有兩塊美金的生活費,以至於根本買不起藥品使用),然而,這樣的現象仍一直被詬病不尊重專利制度(尤其是那些跨國大藥廠)。
近來,有兩家藥廠(BDR Pharma與Lee Pharma)皆宣布不再繼續進行學名藥的競爭,並強烈指責印度政府未盡到扶助本土中小型藥廠的責任。其實這兩家藥廠一直試圖尋求專利藥廠有關專利的『強制授權』,然而,在印度總理莫迪宣布將開始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後,他們認為『強制授權』的成功機率變得越來越小,故而不再持續申請『強制授權』(他們曾提出申請,但皆被拒絕)。
社會公益與專利保護,是個看似相對卻又是相關的議題。在印度,雖然因為社會公益的因素而讓專利制度與國際上有所差異,然而,總體來說仍是對發明與創新有著適當的保護機制。在過去,印度當局也是有核准『強制授權』之申請的案例,因而這則新聞在我看來,是這兩間藥廠因為申請被拒絕而在討拍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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