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7日 星期二

專利/誰是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

在專利審查過程中,常會在核駁理由中看到這個詞: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英文為Person Having Ordinary Skill In The Art。我國專利法中至少就有以下這兩條條文,與這個詞有關聯:

發明雖無前項各款所列情事,但為其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依申請前之先前技術所能輕易完成時,仍不得取得發明專利。

說明書應明確且充分揭露,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其內容,並可據以實現。





那麼,究竟誰是這個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是你、是我、是大學教授,還是要產業的專家才行?

首先,在我國專利審查基準中的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可以找到一些眉目:

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係一虛擬之人,指具有申請時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之一般知識(general knowledge)及普通技能(ordinary skill)之人,且能理解、利用先前技術。

但看完這樣的描述,對於這個虛擬之人的想像,似乎仍是非常模糊!或許我們可以看看日本專利局於2016年5月12日發布的一份簡報《Outline of the Examination Guidelines for Patent and Utility Model》,它說虛擬之人,即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具有以下情況:

  • 在該所請之專利的技術領域內具有通常知識的人who has the common general knowledge in the technical field of the claimed invention
  • 具有通常技術手段,以將其用於研究與開發的人who is able to use ordinary technical means for R&D 
  • 能對技術方案施以普通的創造力,例如材料的選擇或設計的變更who is able to exercise ordinary creativity, such as selection of materials, design modifications
  • 能理解所請之專利的技術內容,或與其相關之待解決問題的人who is able to comprehend all the matter in the state of the art in the technical field, of the claimed invention, and relevant to problems to be solved by the invention 


了解這個虛擬之人,有那麼重要嗎?若你有申請專利的經驗,那麼你就和這個虛擬之人成為好朋友,因為當你收到審查意見通知時,有50%以上的機會會碰上他(見上圖之核駁理由)。而你得有能力分辨自己的技術,是不是真的能被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具有上述那些情況的人)輕易理解,若否,勇敢的審查委員答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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