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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1日 星期四

專利/新型專利之請求項包含非結構特徵時的解釋

根據報載,證嚴法師所屬慈濟事業的大愛感恩科技公司2017年贊助台北市世大運,發送10萬面印有「熊蓋讚」圖樣的「TAIPEI 2017 環保扇」,並為此向晨嘉實業購買摺疊扇的鋼圈結構,不料事後竟遭台灣吉特公司控告侵權,一審智財法院判吉特敗訴,但經上訴,智財法院認定晨嘉用在該環保扇的技術及特徵,確實侵害吉特的專利權,大愛感恩科技未查核也有疏失,今逆轉改判兩公司須連帶賠償吉特100萬元確定。
(取自蘋果日報,大愛贊助世大運環保扇 驚爆侵權判賠百萬

本案有個值得留意的爭點 新型專利之請求項包含非結構特徵時的解釋

專利權人的第M384723號新型專利的請求項1,為:
1.一種應用於一盤面之撓性結構,用於裝設在盤面外緣之撓性結構,該撓性結構包含:一撓性金屬條;一嵌扣體,具有二相對端,其中一端與該撓性金屬條之一端部套接,該嵌扣體相對另端與該撓性金屬條之另一端部組接定位,其中撓性結構俾以藉此佔該撓性金屬條總長度且經二次彎折之定型圈數,該定型圈數具有可被彎折或展開之定位臨界,該定位臨界為設在1.5圈與2圈之間的定型圈數時達到,使該撓性金屬條得以該定型圈數作為臨界點,藉以可供被應用在各式物品盤面上,在被彎折後得以收合定型,及可在展開成型後得以展開定型之狀態。

就是這個「二次彎折」的非結構特徵該如何解釋,兩造產生了爭執。

智財法院一審時(107年度民專訴字第17號),認為二次彎折是有限定作用的,應參考系爭專利之說明書及圖式,而解釋為「將圓體金屬棒經過第一次冷軋捲壓形成扁平直線狀,再經第二次捲壓彎折形成扁平環狀」,也因此大愛的系爭產品並未落入文義讀取,亦不構成均等侵權,故不侵害該新型專利權。


系爭專利之附圖

系爭產品之實物照片

然而,原告上訴至二審,智財法院將一審之判決廢棄。

智財法院二審時(107 年度民專上易字第 4 號),首先強調「新型專利請求項之結構特徵當然對於請求項界定之範圍具有限定作用,然非結構特徵是否具有限定作用,應考量該非結構特徵對於新型專利之形狀、構造或組合是否產生影響或改變,即該非結構特徵是否隱含申請專利之新型具有適用於該非結構特徵之特定結構。」

其認為 二次彎折僅係用於描述該撓性結構之製法,且在請求項1已具體界定「……,該定型圈數具有可被彎折或展開之定位臨界,該定位臨界為設在 1.5 圈與 2 圈之間的定型圈數時達到,……」的之技術特徵的基礎上,二次彎折之記載並未對該撓性結構產生其他的影響或改變,故未隱含該撓性結構具有某種特定形狀、構造或組合,因此二次彎折並不具限定作用。也因此大愛的系爭產品被重新認定落入文義讀取,侵害該新型專利權,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本文作者為 馬克斯/智財散步創辦人兼小編、專利師高考及格,曾任事務所專利部經理,現於企業負責智權與市場業務

2017年9月13日 星期三

專利/郭姐茶坊的發明專利核准公告,不能做黑糖口味了?

郭姐茶坊的發明專利今天核准公告了!
什麼?瑞煩,這樣是不是所有的黑糖口味都不能做了?
別緊張~別緊張~,聽筆者娓娓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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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2015年10月,爆料公社出現一張郭姐茶坊的文宣照片,內容寫著:「本店申請兩種專利,商標專利以及黑糖口味專利,別家商店不可販賣同樣口味的商品,否則觸犯法律…」,超狂的警告馬上引起網友們的討論!經查後,郭姐茶坊所說的商標專利其實是註冊商標,而黑糖口味專利指的是一件新型專利及一件發明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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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姐拿什麼來申請新型專利】
前述的新型專利已於2016年9月經智慧財產局之形式審查後公告在案,為第M527687號新型專利『粉圓製品』,其專利範圍保護的標的是「一種包括有核心部、外層部及糖份部的粉圓製品」,很明顯是和粉圓的「結構」有關,和「黑糖口味」毫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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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會問:「粉圓的結構不都長這樣嗎?」是的!在申請這件專利以前,可能已有相似的產品存在,這件新型專利仍可核准的原因是『新型專利並沒有經過實體審查』,換言之,它的專利要件(產業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是有待考驗的。(回顧:https://goo.gl/f9nW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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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姐的發明專利保護了什麼】
那麼,經過實體審查的發明專利肯定很厲害,而且和黑糖口味相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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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粉圓製品之製程,包括以下步驟:
      (a) 將粉圓顆粒置入一容器中加熱烹煮,以形成一第一階半成品;
      (b) 將該第一階半成品裝入一透孔袋中,再置入於一擾流清洗機構中之一旋轉透孔洗淨筒後,以一擾動水流整體涵蓋式地清洗該第一階半成品,以形成一第二階半成品;其中,該擾流清洗機構具有一旋轉透孔洗淨筒,且該擾流清洗機構係對該第一階半成品進行加水處理、清洗處理、脫水處理、循環處理;所述擾流清洗機構係選用旋轉擾流清洗機構,該旋轉擾流清洗機構係具有與洗衣機相似之結構;其中,裝入所述透孔袋中之第一階半成品不與該擾流清洗機構直接接觸;
      (c) 低溫處理該第二階半成品;
      (d) 製備一流動態糖份材料,該流動態糖份材料至少包括黑糖份;及
      (e) 將該第二階半成品與該流動態糖份材料混合並進行加熱處理;藉由上述步驟,可快速產製大量粉圓製品,俾利供應商業營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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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件第I598043號發明專利『粉圓製品及其製程與製程系統的』的申請專利範圍來看(看第1項和第11項),其保護的標的是「一種粉圓製品的製備裝置及方法」,對!就是裝置和方法!(和口味一點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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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代表什麼意思?只要你不使用到該專利所述的特定裝置,及不採用其製造粉圓的特定步驟,便不會侵害到郭姐的發明專利!(大方做黑糖口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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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第I598043號發明專利,https://goo.gl/8RrR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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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話】
這件發明專利的申請過程算是坎坷,總共歷經兩次初審審查意見、初審核駁、兩次再審查意見及四次申請專利範圍修正,方才核准。

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專利/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非新型專利的保命符

關於新型專利

新型專利採形式審查,對新型專利申請案不進行前案檢索,亦不做是否滿足實體要件之判斷,通過形式審查後就核准專利,並繳費公告領證。

關於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為彰顯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在行使新型專利權之重要性,專利法(116)乃規定新型專利權人行使新型專利權時,如未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不得進行警告

當事人難以判斷與先前技術文獻間是否具有新穎性等要件時,可以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作為客觀判斷之依據。社會大眾想知道新型專利權是否符合實體要件(如新穎性進步性與產業利用性等),亦可以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關於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的法律位階

在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度行專訴字第15號行政判決中,智慧財產法院這樣說道: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性質,係屬機關無拘束力之報告,並非行政處分,僅作為權利行使或技術利用之參酌。故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僅為申請人判斷該新型專利權是否合於專利實體要件之參考,該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所載比對結果並無任何拘束力,且非行政處分,對於該新型專利之效力即無任何影響。」



故而,新型專利權效力並不因技術報告評價之內容而被確認

白話來說,千萬別以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做出的新型技術報告,給予您的新型專利之比對結果為代碼6(即無法發現足以否定其新穎性等要件之先前技術文獻),便認為新型專利是無懈可擊的!仍是有可能被舉發而撤銷的啊!

參閱資料:
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權月刊 》第117期
2.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答客問